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顿只吃半个馒头,加一小袋咸菜,或者两块儿红豆腐。
这孩子肯定家境困难,方若华不觉得自己是个圣母好人,但做人基本的同情心肯定有,眼看着他这样,心里不好受得很,于是难得地努力套近乎,天天带大份盒饭,辛辛苦苦帮许默补充营养还得顾及他的自尊心,说自己减肥,吃不了那么多。
许默也不知道拒绝,方若华给他什么,他就照单全收,后来还学会点餐了,再然后就登堂入室,晚上回家一起和夏芬煲的上好的汤。
再之后嘛看看他今天打赏的利落劲儿就能明白,哪里像是家里穷的。
有一回隔壁班的班花跑过来说了一大通话,说什么天兰集团有个助学计划,能帮助经济有困难的学生出大学学费
说的虽然是这个,但瞧班花通红的耳朵,缠绵的语气,她们一帮吃瓜群众一致认定这是班花春心萌动,等着他们共谱一段儿纯洁的校园恋情。
许默却一脸茫然地道:“你没钱上大学需要多少”一边说一边转头冲方若华道,“给我纸笔,让她写张欠条,大学四年四万差不多,凑个五万,不用利息,不谢”
全班同学都愣住,那班花也傻了眼,到是没有生气,只有些尴尬,转身跑了。
许默还莫名其妙地很,也是从那之后,方若华才仔细探究了下,弄明白这家伙一点儿都不穷,似乎有很多大公司都上赶着给他送钱,要买他手里什么东西,他稍微漏一点点儿就比工薪阶层赚一辈子还赚得更多。
只是钱多钱少对这人来说还真没多大意义,从来不穿名牌衣服,不注重口腹之欲,身为一个男生,还不喜欢车,连懂都不懂,而且一年到头就住在学校附近的出租房。
第15章稿子
方若华知道这人不缺钱,也没有戒掉给他带饭的习惯,许默还是家里的常客。
等到上了大学,两个人因为时常在一块儿,就自然而然地被情侣了,许默少根筋,人家一说,他就真当自己是她的男朋友,当时方若华也有点儿虚荣心,就没说破。
但是,让她和一个上了大学还一本正经地告诉别人,他的父母正在星星上旅游,每天都看着他的人真正交往,她还真有点儿压力,而且或许是两个人太熟悉的原因,方若华觉得自己不爱许默,也爱不起来,到是高飞这么一个大学风云人物忽然出现,而且对她很有兴趣的样子,没多久她就挡不住糖衣炮弹,高高兴兴和人家谈起恋爱来。
即便现在想想,方若华也没有觉得后悔,谁还没做过美梦高飞可是天才,从个二流学校考到名校博士的天才,全校一半以上女生的梦中情人,远看就闪闪发光,手段也高,各种花样能让幸福得像公主,换别人也不会不答应。
至于后来冲动过去,婚姻失败,那得另说,就是门当户对,看起来特别匹配的夫妻,也可能离婚,眼下离婚还是什么稀罕事不成
“三妹,你被土豪吓呆了”
“发呆的三妹也美如画,话说刚才我好像看见只帝王绿的镯子,是我看错了吧”
方若华回过神,干脆笑道:“今天再发发福利,带你们转一转民国的街巷。”
不看屏幕上一群嗷嗷嗷的叫声,让高智能隐形摄像头飞到半空中,随手拿起杂志来看,其中一份就是小说月报也不知道她的小说现在如何,编辑应该已经看到了吧
方若华带着一群粉丝漫步在小巷内,时不时就找到小饭店,甚至小摊去吃一点儿美食。
街对面就有一家酒馆,酒到是不怎么样,下酒菜却是颇为地道。
糖排骨最妙,颜色鲜艳,汁水十分香甜,方若华吃了一口忍不住眯了眯眼,一脸的餍足。
眼下这样的时代,人们大概才更珍惜一丁点儿的平安喜乐,至少方若华觉得,同坐在酒店里一边吃饭,一边喝酒聊天的老少们脸上的笑容惬意又温暖,好像把生活中那些痛苦忧伤绝望都暂时抛下了。
吃完这一顿,下一顿就没有着落
方若华伤春悲秋一下,隔着屏幕,所有的粉丝们却只觉得女主播这是赤裸裸地炫耀
“好饿。”
苏行肚子咕噜噜,转身去泡方便面,没办法,做饭的阿姨还没来,他只能凑合了。
只是吃着方便面看人家啃排骨,吃螃蟹,那滋味简直不要太酸爽。
还有几个好美食的刷屏帮方若华继续拉仇恨“虽然没有尝到,但看色泽,看三妹吃的这个样儿,绝对天然无污染,有一回我们家家宴,我三舅弄到据说是特供的好东西,比起这种也好不到哪里去”
“三妹,需要群演吗,不要钱的那种。”
“能暖床,会卖萌,上过大学,物美价廉,只管饭就行了,三妹,求包养啊”
“三妹,女神我的女神啊啊啊”
“你们也太夸张了,这女的长得也就一般般,有钱了不起啊,有钱不去整整容,污染社会”
“喷子,滚”
“哪来的无脑黑,滚粗”
世上永远不会缺少黑子,一群观众三下两下就把人给轰走。
隔着屏幕,许默盯着若华的脸,他一向分辨不出人的美丑,只知道若华是美的,和若华不一样的都是丑的,轻轻巧巧地点击键盘,很快就追踪到那个黑子的电脑,唔,若华说这样不好,不过,他也许可以说自己是为了救人才这么做救人总是好事
方若华一点儿也没被影响,这会儿摆脱掉项君,轻松得很,又因为知道屏幕后面有一个许默,心情更好,一边享受美食,一边显摆逗弄这帮观众粉丝,从来到这个小时空以后,一直不安宁的情绪也渐渐稳定了许多。
此时此刻,位于阳城通万巷里的小说月报编辑分部内,老编辑徐峰进了门,照例搓了搓手脚,练了一套拳,把外套搭在衣服架上,慢慢坐下来开始审稿。
他今年四十有五,当编辑才当了八九年,早年不是从事文字工的,是个武夫,专门为人押镖的趟子手,不过后来受了伤,又蒙贵人看重,这才找到这么体面的工。
也该他有福气,幼年时家境还好,上过私塾,后来拜的师父又是京城赫赫有名的儒将,虽然习武,却是书香门第出身,要不是没了科举,那也是能考进士的主儿,他收的徒弟,各个都是上午习武,下午和晚上读书,文武并重,徐峰不成才,书却没少读。
别看他曾是武夫,但徐峰在编辑部里面,却是个出了名的温吞人,感情还很丰富,当了八九年的编辑,审稿还是不紧不慢,再幼稚的稿子,别人看得心烦,他也能认认真真看下去,只要有一丝闪光点儿,就不吝回信指导,所以整个编辑部,他审阅的稿件最多,当然,也最慢。
可是就算再慢
整整三个小时捧着一份儿稿件看,还看得一会儿微笑,一会儿咬牙切齿,那就有点儿奇怪了。
前前后后编辑部七八个编辑,找了各种借口往他办公桌前面晃悠。
终于,徐峰擦了擦眼睛,把稿子收起来装到信封里,笑道:“陆先生,这儿有一份儿稿子给您看看。”
一群编辑:
陆先生是谁
那是柳半城的原配夫人,身为一个女子,在丈夫另娶小夫人之后,没有怨天尤人,也不肯留在柳家,还顺顺利利地把孩子带出来单独过,除了娘家家大业大势力大之外,她本身的能力也不可小觑。
陆先生在他们编辑部当总编,那是看在和报社老板是世交的份上,编辑们心里也有数,不是特别好的稿子,很少劳动到她,可是但凡她赞一句的新人家,不多时都会功成名就。
最近的新锐诗人,名满江南的才子戴信芳,当初穷困潦倒,四处拿着小说投稿,陆先生无意中看到了他的稿子,就笑说他更适合写诗,不过还是收了他的稿子,还给他比给新人更高的价格,说是买他的未来。
没过三年,戴信芳果然成了著名诗人,到现在也对陆先生感激不尽。
“看来徐峰是淘到宝了”
众人纷纷感叹。
第16章生活
方家别墅
夜幕降临,周边一片漆黑,方家却是灯火辉煌,房顶上的大吊灯五彩斑斓,方肖隔着窗户向外看去,能看到满天的繁星,偶尔也能听到远处传来的鸡鸣狗吠声,墙外边隐约还有嬉笑声。
不少人领着孙子带着孙女,在墙外席地而坐,借着方家透出去的光亮,或聊天或下棋,还有年轻人津津有味地读书看报,有孩子拿着纸笔做功课,妇女借着灯光缝缝补补,好不自在。
其实庄子里铺设了电线,也有电灯,这地方原有一所教会中学,后来出了点儿事,学校搬迁,渐渐荒芜,不过各类设施还算齐全,方家庄正好建在此处,就占了个大便宜,虽然处于阳城近郊,各种设施却齐全的很,要不然方家恐怕还不敢这么灯火通明着,现在这电线可不好拉,没有门路,光排队就得等待漫长的时间,而且电费非常贵。
也正因为电费太贵,这电灯整个庄子上愿意用的人寥寥无几。
方家的别墅不知道是个什么原理,家中一应电器都能自如使用,这电费也用不着交,到是省了不小一笔钱。
也幸亏地处偏僻,外人难至,否则这不交钱就能用的电,恐怕会很惹人眼
“岁月静好。”
方肖幽幽道。
夏芬抬头看了他一眼失笑:“你这文人的酸臭气我看是一辈子也改不了,看看你闺女,多知道珍惜时光,每天时间安排得密密麻麻,你到悠闲,天天去街上闲逛。”
父母逗咳嗽,方若华充耳不闻,端端正正地坐在桌前练习绘画。
以前是没有时间,没有精力,还没那么多钱,而且当年正适合学习的时候,她年纪又小又爱玩,对什么都是三分钟热度,书法班上了一个星期,绘画班上了半个月,到是读了大学以后自学了一点儿素描,还很一般,连业余也不大算得上。
现在来了这类小时空,身上再也没有乱七八糟的担子,又不能上网,而且脑子似乎比以前好使许多,学习不光不是负担,还成了乐趣,不学习做什么
如今趁着无事,方若华的生活趋于规律。
每天早起五点起床,锻炼到六点,吃早饭,吃过饭到十点,将近四个小时读书写,十点到十二点出门逛一逛,看一看这个已经消失的时代,十二点多吃饭,有时候在外面,有时候在家,下午如果顾长生在家,就是教学时间,顾长生不在,就接着读书,看报纸,写,最近顾少爷很忙,三天里到有两天总看不见人影。
至于晚上,吃过晚饭后,则练习绘画,一直到十点半进入睡眠状态。
她喜欢画画,从小就喜欢,奈何小时候贪玩没有毅力,长大了后悔却找不到那样好的学习机会了。
这些时日,她过得相当充实,连开了几天的直播,那帮粉丝不光不觉得无聊,还钦佩至极,好多人都说要是上学的时候能有这种韧劲,说不得也能读名牌大学走上人生巅峰了,当然,想努力什么时候都不晚,以后可要改变改变生活状态,整天除了上班就是打游戏,看电影,玩手机的日子,未免太颓废了,健康的生活有益于身心
叮叮咚咚,叮叮咚咚。
方肖和若华慢吞吞把视线收回,落在夏芬摆弄银元的手上,张了张嘴都没说话。
罢了,她喜欢就让她玩,老太太来到这个时代到是重返青春,越发的年轻活泼起来。
前两天若华收到了稿费,千字两元,一共得了八十块银元,连方肖都惊了,民国有些老百姓过得是真苦,饿死的不知凡几,可文人,读书人,过得也确实是滋润,同样是写文章,方肖当年在杂志上,报刊上发表,也就赚个烟钱,酒钱,女儿赚的不少,不过也多是辛苦钱,想赚得多,就要辛辛苦苦,日日夜夜地写,看看现在,自家闺女轻轻松松写了四万多字而已,赚来的按照现在的购买力,足够普通人家一家三口滋滋润润地过上许久。
其实他们不太清楚,别看那些知名家动不动千字五元,八元的,瞧着千字两元不算高,但千字两元这个价格,在阳城来说已经绝不是新人家能拿的,一般新人能拿千字七角八角,那就是前途无量,方若华算是特例了。
“明天小说月报发行,咱们姑娘的小说应该要发出来了”夏芬脸上露出一点儿古怪的笑意。
方若华还是低头画画,充耳不闻。
她这篇文写的时候确实用了心,但写完修改好寄出去,马上就淡忘了。
毕竟这篇小说不是为了她自己而创,而是为了原主。
想到原主,方若华这么个冲淡平和的小姑娘也不免叹了口气,她不知道那个在大牢里出卖丈夫的小女人是个什么样的人,却知道为项家的童养媳,方若华很敬重自己的丈夫,她不懂什么大道理,可她知道丈夫是读书人,读大学的,按照以前的说法,那就是个进士老爷,自己就是再苦再难,也得让丈夫安安稳稳地把书读完。
项君拥有的一切,全是原主连求都不敢求的东西,可她费尽心力想要抓住的丈夫,却轻而易举地舍弃她,恐怕没有半分不舍,在小说中,原主死去的时候,项君正在陪着谢冰心买胭脂,听到消息,也只是唏嘘了声而已,谢冰心到说了声可怜。
小说月报算是国内比较出名的刊物,读者很多,不少政商名流都有订阅。
阳城首富柳家,老宅坐落于城东开明路,可以说多半条开明路都是柳家的。
柳东来穿了件儿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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