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家拜年啊”农小荷一看就和她一样,要是去了家里还了得,火塘上还熏着好几块腊肉呢
农老图见此情形,心中一笑,脸上也带了喜色,他这妹妹才是聪明的,笑归笑,还是打了圆场:“阿妹,别去麻烦阿妈了,赶紧回来”
农小荷又说了两句话就转了回来,农秀珍一直在旁边做木桩子,正在三人继续走回家之后,农老根家的老幺农显光急匆匆地迎面走来。
农老图看农显光着急的样子,难得主动打了招呼,“怎么这么匆忙,做什么去”
“啊”农显光刚才没看路,被叫住了有点愣,“我回家,阿叔,阿孃,我刚才见到几个哥哥嫂嫂背着包出去了。”
三人都愣住了,这都三十了,明天就大年初一了,所有人都离开家了,出去还能干什么。正在三人惊讶的时候,农显光摸摸脑袋,又道:“不止人走了,还扛了鸡笼子一起,我刚想回家告诉我阿爹”
“鸡也带走了”
农小荷瞪大了眼睛。
“是啊,带了两只鸡。”
年纪不大的农显光点头,有点不清楚这反常的状况。
兄妹俩也不多说什么了,反正也问不出来了,他们加快了脚步往家里跑去。被这情况弄得很懵的农显光呆呆地看了一下,不明不白地回家问去了。
农秀珍眼看着跟不上,走了几步就放慢了脚步,她现在什么都不想了,只想好好地过日子,安生一点,不要再有什么矛盾。可是现在几个哥哥嫂嫂都离开了,肯定是去另一边过年,这家里又要闹一阵子,她想的安生也变成了奢望。
她现在不由得想,要是她也是她的孩子就好了,不管她的性格怎么样,对她的孩子是真的好。不像她现在这个亲娘,有比没有差上千百倍。
要是她也是陆金莲的女儿,想必现在已经在准备着今天的年夜饭,还有明天的新衣服,明天的出游计划。而不是像现在这样,连午饭都没吃,明后天的新年,估计也得在水深火热中度过。
要是她没想拿那双本来就不属于她的鞋子,那现在情况会不会不一样,她还有几个哥哥嫂嫂偶尔的关心,还有最疼爱她的阿爹,阿娘和阿妹虽然对她不好,但决没有现在让她难受。
即使很不想回家,农秀珍很快也走到家了,还没进家门,她就听见了她亲娘的叫骂,那声音估计周围的几户人家都听得见,现在已经没人愿意关心了,又不是什么好话,天天听着腻烦得很。
“这几个天杀的,把家里的两只鸡都拿走了,过年吃什么啊,他们还要不要这个家”
他们把两只鸡带走了,那有什么错呢,那本来就是他们从娘家买过来的,又不是她养的,能把鸡圈里那只留下,已经是很够意思的了,要是她,估计连一根鸡毛都不会留下。
坐在楼下的柴房门槛上,农秀珍摸摸自己肚子,又想捂住自己的耳朵,她只想吃饭,不想听骂人的声音。
看到家里摆着孩子们拿来的鸡笼的时候,陆金莲就知道了会有这样的场面,虽然没能亲眼瞧见,光是想想,她就已经很开心了。
这辈子,她的孩子果然会站在她这边,只因她占了先机,占了主动权。
下午五点,陆金莲擦干手走到了火塘边,火塘和灶台上几个女人忙忙碌碌的,都在为年夜饭准备着。
“菜都好了吗”
“好了”
陆金莲,从墙上的袋子里拿出一把香来,数了十五支,拿到火塘边点上,“赶紧地分装好了,摆到神龛上去。”
她自己则是走到了门外,往左右两边的砖头缝隙里各插了三炷香,然后又上楼到神龛上,把剩余的九柱香分在三个香炉里。
“摆上来吧”
“来了。”
两个媳妇一个女儿从灶台上端菜来到楼上,一共五个菜,每一种摆三个碗,来来回回好几次才端完了。饭菜摆好之后,陆金莲拿着酒瓶子敬酒,动却有些停滞。
原来她是农家妇,二十几年都是给农家的祖宗敬酒,现在她离婚了,不想、也不该给农家祖宗敬酒。她姓陆,但继承陆家香火的是陆金山,陆家的祖宗也轮不到她供奉。
人人都怕死后没了后人供奉,现在她却该愁供奉谁了,看起来也真是可怜,但她一点都没有不高兴,愣了一下就继续动了。
农秀珠离她最近,自然听到了她念的话,原来家里供的是神仙,这可比列祖列宗对她们更好,她也在心里默默地念叨,希望神仙收到供奉后对她们更好些。
第43章初一歌圩
一顿丰盛的年夜饭过后,基本上每个人都要去外面走一圈。小孩子去找伙伴,年轻人去找对象,没有对象的就找朋友,老人就在路口坐着,聊天吹牛。
农家人在这个村子还是尴尬的,他们没有去,毕竟在这里他们没有太多熟人,索性他们人多,话题也多,倒是不会觉得无聊,一个晚上很快就过去了。
除夕凌晨,别人都睡着,陆金莲起来上香敬茶,之后又看了一下火塘,这火要连烧三天,一点都不能断了,不然就是不吉利。
之后农显宽也起来炸了十二个,他们买不到炮仗,基本上每家都是自己埋了做,炸起来声音比鞭炮好多了。在一片炸响声之后,寨子里再次陷入了寂静之中。
第二天一早,陆金莲睡到了天亮才起床,换上了一身新衣服,下楼的时候两个媳妇都起来了,正在拌着糯米粉准备做糯米圆子。
糯米圆子不同于汤圆或者元宵,因为里面没有馅,所以这是大年初一每一家必吃的东西。
陆家的房间比农家还多点,就是几个孩子都来了也照样够住,那些被子大部分是新做的,还有几床是陆金莲的嫁妆,虽然旧了点,却很干净。离婚的时候她把自己带去的东西全部拿回来了,包括几个旧木盆和旧被子。
其实这边的习俗就是这样,男方在结婚之前家里基本上没准备什么东西,女方嫁过来的时候大件小件的都需要自己带着,所以一般只要硬气点的人都不怕被赶出门。
洗漱好了之后,陆金莲也加入了做糯米团子的队伍,家里除了阿梁还有七个大人,还都是能吃的,做少了根本不够吃。
而且今天他们要去乡里赶歌圩,早上一定要吃得很饱,还要准备一点干粮去,到饭点就找个地方一起围坐着吃饭唱歌,这是极好的享受。
虽然可以自由买卖,可是大年初一不能花钱,自然也就没有做买卖的,什么都要自己带。
他们这里有句话叫做“大年初一不会晴,元宵十五不会阴。”
其实这句话一点也不准,基本上每年的初一和十五都是晴天,还都是万里无云的那种。乡里的歌圩一年比一年热闹,多少十之七八的情侣都是从那里好起来的。
今天也是个大晴天,太阳照在身上十分暖和。吃过糯米圆子之后,一家人都换上了最好的衣服,包起了花米饭放在包里妇女自制的单肩包,上面会绣比较复杂的花样,然后就准备出发去乡里了。
新年穿新衣服是习俗,只要家里过得去,大人都会给孩子准备新衣服,打扮得漂漂亮亮的。大人都是穿最好的衣服,就算再好也是旧的,这家里就只有农秀珠和阿梁穿了新衣服。
抱着白白嫩嫩,穿了一身蓝色镶白边,黑色虎头鞋,戴了大红色镶银饰虎头帽的阿梁,陆金莲狠狠地亲了他一口。这是她的第一个孙子,也是她最爱的一个,除了农秀珠之外她最念着他了。
“今天我来背阿梁吧,走的路有点远。”
何秋英有点犹豫,“阿妈,我可以自己背的,阿梁又长了不少肉,现在重的很。”
在陆金莲不想放手的时候,穿着一新的农显宽冒了出来,“你们别争了,我来背,阿梁也喜欢我背的,是不是啊”
既然农显宽要背孩子,婆媳俩也就不抢了。一般男人都不爱背孩子,陆金莲的几个孩子都是她自己照顾长大的,虽然那时候婆婆也帮了不少忙。但是农显宽不一样,他十分疼爱阿梁,做什么都念着他,也给何秋英减了很多负担。
看着不远处的农显宗和何贵仙,陆金莲本想说什么,还是没有说出口。警告何贵仙的话,还是挑一个没有外人在的场合比较合适。
确定没什么东西落下之后,大家一起出了家门,到了路口,路上已经有不少人了。他们或走或停,大部分都是年轻人,相熟的人都会结伴而行,陆金山一家都是不去的,所以他们只能自己走。
其实除了年轻人和喜欢热闹的部分老人,像陆金莲这个年纪的人都是不去歌圩的,因为她们要留在家里包粽子。甭管多穷,回娘家的时候都要带粽子带肉,不然都没脸进娘家门。
两个媳妇都到了她这里过年,陆金莲自然是准备好了足够的粽子和肉,不会让她们担心。
她现在不缺这些东西,很快她就要和农秀珠搬去城里了,她没有能力把所有孩子都带着去,能做一点就做一点。
上辈子发生的事情这几个孩子没有太大责任,除了女主之外很大的原因都是她的不为,终究是自己的孩子,不管怎么样都希望他们过得好。
世界上最软的心,大概就是母亲的心了,养儿一百岁,长忧九十九,不管孩子怎么样,做母亲的总是能包容。
没当母亲的人肯定会觉得无限包容的母亲不好,但是当了母亲的人都知道,无论嘴上有多强硬,心里有多痛苦,那颗心都是硬不起来的。
她是想过要抛夫弃子,现在丈夫不要了,若是孩子还好,她却不能不要。
走了两个多小时,一行人就到了乡里,他们来得不早不晚,那里已经十分热闹了,人们都凑在专业歌者的旁边听着对歌。到了中午更是热闹,人山人海的场景不亚于后世的歌手开演唱会。
老大老二都带着自己妻子去了别的地方,老三半路上就没影了,陆金莲知道他去找了岑美,今天大年初一不宜生事,她也管不了。
因为性格问题,农秀珠没有相好的朋友,在栗树寨还没时间交新的好朋友,所以一直跟在陆金莲身边,一起坐在草地上。
“阿娘,你会唱歌吗”
“会啊,我年轻的时候走过不少地方,会唱一点,不过唱的不好。”
“你唱给我听听好不好”农秀珠还从来没听过。
陆金莲苦笑摇头:“说了唱的不好。”
“哦上面这人唱得不错,不过他们这样,不害羞吗”
陆金莲仔细听着,原来下面女歌者唱的内容太直白了,她说的大意就是“我今天来这儿见到了阿哥,心里十分钦慕,愿意抛弃自己现在的丈夫,带着孩子和他重建美好家庭”
除了结婚祝寿的,男女之间的对歌一向就是如此直白,还有点违背伦理,亦真亦假。
陆金莲已经听惯了,倒是没觉得怎么样,但是对年轻男女来说,这些确实很出格了,所以一般的人家只会听歌,却不会真的嫁给歌者或者把人娶回家。
“看见下面那个男人了吗”
第44章娘和老婆
农秀珠依言看下去,就见她娘指的人正是那仔细听着女歌者唱歌的男歌者。他们距离不算远,旁边还围了不少人,但因为她们在高处,可以看得很清楚。
那人三十五六岁的年纪,穿着一身蓝黑色的衣服,绑了蓝色镶白边的头帕,衣服看起来有七八成新,样式也好看。
他虽然坐着,却可以看出身材高挑,体型匀称,长相英俊,在一众歪瓜裂枣中显得很好,和她家的人有得一拼。
“这是谁啊”农秀珠看了好一会儿,仔细回想,却还是不认得这人。
“你看他三十多岁的年纪,又有一把好嗓子,长相也不错,经常赶歌圩,想到这些,你倒是猜猜这是谁”
数着她娘话里的几个重点,农秀珠想了一会儿,突然啊地叫了一声,惹到旁边的人纷纷侧目,她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。待别人都不看之后,她转过头来,附在陆金莲耳边低声道:“难不成,这是农秀珍亲爹”
陆金莲微微笑了一下,那笑里带了讽刺,点头,“你说对了。”
农秀珠惊讶地捂住了嘴巴,被惊得不知道说什么好,又仔细打量那个人,她还年轻,从来没见过这个人。
“阿娘你认识他啊不是说当初就被田富贵打了,怎么还这样厉害,这边围着的听歌的人比别处还多”
“这事自然有不少人知道,但他确实唱得好,吸引一群向往爱情的年轻人很简单,也许还有人觉得这不是坏事”
歌者大多风流,不论男女,只要看对了眼,就算做得和他们歌里说得一样,抛家弃子和别人在一起也不是不可能,虽然为人不齿,可只要自己不在乎,还不是混着混着就过去了。
农秀珍的亲爹确实是下面那个男人,他叫做陆正名,和农小荷勾搭在一起的时候还没有结婚,后来娶了一个同样会唱歌的女人。
陆金莲没有特意去打听什么,但是剧情里写到农秀珍的时候提到了一点,那夫妻两人关系并不好,两个都是爱玩的,就是家里有了孩子没有收敛。
上辈子他也知道在外面有一个女儿,但是他完全不在意,还被同情农秀珍的岑美给整治了一顿,没得到什么好下场。
陆金莲对这个人充满了厌恶,不想说太多关于他的事情,讲了几句便停了。农秀珠听故事正听得起劲,陆金莲却很快停了下来,她疑惑地看着她。
“现在人多,想知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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