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也根本抗衡不得。他若想一指摁死她,就绝对不需要伸出两根手指
她原本还想着,如果云崕的本事和蓬拜相差无几,她就不必担惊受怕了。现在看来,果然还是她太天真了。
无知者才无畏,现在她能吃饱穿暖,就开始为未来的自由发愁。
唉,为什么她一过来就能招惹上这种妖孽
她可不会傻乎乎地以为,和这种牛人生死相连是好事。假设云崕发现真相,固然不会要了她的命,却可能将她束之高阁,哪里也不许去,令她和自己都活得长长久久被锁在深潭里的鳌鱼就是她的前车之鉴。
这还是最好的预测。倘若他的心肠再狠一些,将她弄成植物人也不是没可能呀,那时她可真像植物那样只能栽在一个地方,倒是方便他管理。
越想越觉不寒而栗。
她只能祈祷这位大咖永远不要发现有另一人和他命运相连,同生共死。这样,他过他的恣意人生,她享她的太平日子,就像两根永不相交的平行线
蓬拜感受到小主人身畔出现的低迷气压,一脸莫名地退下了。
好在冯妙君的低落来得快,去得也不慢,第二天清早就将这份担忧暂时抛到脑后。她唤来厨娘,细谈了一小会儿。
冯家平时不住这里,现在又是农忙时节,庄子上除了账房和后厨,就只有两三个短工。冯妙君的身份很敏感,为避风险,她在城里用的是养母最忠心的侍女,带到庄子上的反而只有蓬拜一人,平日又不喜到处走动,因此这么多天过去,居然没有多少人知道她消失又出现。
接下来两天风平浪静,徐氏心悸于冯妙君的遭遇,有心补偿她,因此抛下亟待打理的事务,住在庄上专心陪了她两天。
出过这场意外,养女好像在短短几天内突然开窍了,谈吐有条有理,人也变得聪明机巧,又和养母亲昵了许多,这让徐氏喜出望外。
对冯妙君来说,这是她前世成年之后就不再享受到的亲情,因此倍加珍惜,不过这两天眼皮直跳,总觉得眼前的日子不会一直这样顺遂下去。
傍晚,赤霞漫天。淄县的官道上,有十余骑簇拥着一辆马车缓缓前进。
这是辆黑檀木大车,外饰平凡无奇,连响銮也不缀一个,不过是略显宽敞,外人怎知里边别有洞天
车厢四壁包以软皮,地面铺着大块云丝绒毯。这是域外特供的珍品,取自雪羊在春季头二十天换上的细绒毛,每根毫毛仅有人发的十分之一粗细,毫尖隐现金光,仿佛阳光照在白云上,谓之“云丝”,往哪里一铺都是倍显奢华。普通勋贵家里的摆件上最多嵌个一、二平尺见方,在这车上却当普通毡垫,踏上去的每一脚都像踩在云端。
除此之外,这车上还有博古架、五斗柜和小小的酒架,住、行、用具一应俱全。车内置软榻,上覆矮几,几上摆着一只貔貅香炉、一副石棋盘,正有两人执子手谈。
其中一名青衣文士面貌俊雅,双目精光四射,这时盯着棋盘左右为难。对方信手拈来,他却愁眉苦脸,越下越慢,最后将棋子丢回钵中,长叹一声:“早知如此,何必当初”
他对面那人低低一笑:“你不应在此,从一开始就走错了。”
声音如石棋子相击,清亮悠长,说不出的悦耳,仿佛能在这局促的车厢中袅袅回荡。
“那可未必。”
青衣文士抱臂往后一靠,“我来此接你,乃是得了父王的恩准。”
“哦他让你来”这人似乎有些惊奇,“这可是个稀罕事。”
青衣文士笑了,正要再说什么,外头忽然传来“咚”地一声,紧接着马匹希聿聿长啸,连带整架马车都一个急刹,停了下来。
震荡剧烈,他对面那人忍不住轻咳一声,青衣文士已经怒声道:“驾车不长眼了”
却听外头似有人呼号,而后又有自己护卫的斥骂声,长随靠到外头窗边,快速道:“公子,前头有人拦车喊冤,称安夏国余孽杀人。”
安夏国余孽青衣文士目光微亮,瞥了对面人一眼却斥声道:“有冤就去找县里报案,敢在这里冲撞贵人,定不能饶”
他对面那人却抬手虚虚一按:“无妨,我也想在淄县多盘桓几天。”
他居然要管这闲事青衣文士看过来的眼神顿时充满了不可思议,仿佛见到有人举着大锤砸蚂蚁。不过他立刻回过神来,高声道:“召。”
不一会儿外头响起杂乱的脚步声,有人扑通一下跪在车前,颤声道:“小人赵大召,老母被安夏国余孽害死,小人申诉无门,只得拦车喊冤,求好心的贵人给我家讨回公道”
青衣文士哼了一声:“何谓申诉无门”
“害我母亲那一家子是聚萍乡的富绅,乡官都与他家交好,不肯给我公道”
青衣文士看对面那人点头,这才轻嗤一声:“那就送县里审罢,你这案子我接了。不过你敢拦车告状,冲撞了我的贵客”
话未说完,他的“贵客”就替他接了下去:“按律该受十刀剐刑。”
外头那乡民“啊”了一声,大惊,显然不知道拦车告状还要承担这等后果。不过大魏国确有律令,敢私拦王亲申冤者,要先受严刑。
“”青衣文士厉声道,“你还想告吗”
乡民期期艾艾,打起了退堂鼓:“那、那小人就不”
“想告就告,想撤就撤,哪有这样的美事”青衣文士对面那人不急不徐,却偏偏能打断他的话,“这案子已接,刑罚不可免。念你快要上堂,改二十鞭吧。”
声音慵懒,却带着不可抗渎的威严。
第12章且慢
还有硬逼着人告状的。只要在这人身边,青衣文士觉得自己总有小开眼界的机会。
那乡民大声求饶,马车却已辘辘启动,只有青衣文士的声音从中传出:“拉到路边,上完刑送去医馆。对了,下手轻些,还要留他对簿公堂。”
刁民这么容易退缩,说明为母复仇的决心并不坚定,多半只想讨些好处。
所谓安夏国余孽,呵。
换在平时,他可不会给人这样当枪使,不过眼前这位贵客看起来挺有兴致呢。
那他就只能奉陪到底。
淄县接下王婆案,两日后开审的消息传来时,冯家人正在吃饭。徐氏听到消息,指尖一颤,饭碗险些掉到地上:“岂有此理”
冯妙君伸箸,一下挡住了她的碗:“水来土淹。”
声音镇定,心里却是微微一沉。她原以为赵大召至多是再讹几次钱,却没想到他直接绕过乡里告上县衙。一个泼皮哪来这样的胆气和本事
最古怪的是,这案子光从证据来说根本立不住脚,县衙那一帮子人也不是吃饱了撑的,怎么会接下开审
传讯人是乡里的啬夫派来的,收了徐氏二两碎银子即低声道:“我听说有贵人路经淄县,赵大召半道儿拦车,自己先受了二十记鞭子,这状才告成了。”
这话里讯息量很大,引出来的疑团更多,徐氏怔怔道:“哪位贵人”他们这小地方,来个大官儿都很不得了。赵大召去求援还要先受刑,对方的身份是有多尊崇
人家愿意替赵大召“申冤”,这让她心里满满都是不安。
“不知,我们都不晓得,只听说身份尊贵得很。”
送走了传讯人,徐氏才慢慢坐回椅上。即便她不知道杀王婆的凶手正是冯妙君的手下人,但她清楚养女的真实身份,这会儿心底隐隐泛出的揣测就加深了自己的恐惧。
她忍不住吩咐侍女:“唤蓬拜过来”
可是话未说完,冯妙君已经拽着她的衣袖道:“蓬拜出去办事,明日下午才回来。清者自清,您怕什么”
徐氏低头,望见养女明眸澄澈如一泓清泉,暗道她年纪小,蓬拜杀人也不会告诉她。这人是公主的贴身侍卫,不须卖她徐氏面子,也不听从她的调派。她质问,他未必就肯说。
冯妙君嘴角弯起:“反正这事情与我们无关,县令老爷怎么审都不能给我们定罪,您别怕”她和蓬拜都不愿让徐氏知道王婆的死因,免得在问讯中流露异状,为他人所觉。
她笃定的笑容很有感染力,徐氏看着看着,心里慢慢沉静下来,也知道自己不该再深究。这时一转念,忽觉怪异:遇上这种事,不该是养女被吓得哭啼不休吗,怎么反而变成小姑娘一脸笑容来安慰她这个当家人了
“收拾东西,准备进淄县。”
说起来十乡当中,聚萍乡是离县衙最近的一个。冯家的位置好,从这里骑马过去,只要三个时辰。
两日后,淄县县衙开审王婆溺水案。
苦主是王婆的独子赵大召。他原本就生得瘦小,捱了二十鞭子之后身形摇摇欲坠,那架式看起来是风一吹就倒,脸也白得像死人。冯妙君不错眼地盯着他,暗暗奇怪。
这种泼皮一瞧便是贪生怕死之流,从头到尾想要的只有钱吧他报仇的心志不诚,又怎么肯去捱上二十鞭子告状
是她看错了这个人,还是其中又有隐情
赵大召一上来就跪在堂前,先诉母子二人相依为命之不易,而后将王婆在冯家庄子上的遭遇添油加醋说了,最后道:“冯家小姐听完安夏国旧事以后大发雷霆,推搡我母亲,不久就后悔了,杀我老母灭口”
徐氏在一边气得冷笑连连:“胡说八道,我女儿才多大年纪能杀人”
县令姓许,横了她一眼,语带警告:“没轮到你说话。”
转向赵大召,“即使她打骂了王氏,也没有杀人灭口的理由罢”这种证据明显不足的案子,若非沾上了“安夏余孽”这几个字,又有贵人授意办理,他平时怎肯理会
赵大召咬牙,强忍后背上火辣辣的疼痛。两天了,背上的鞭痕还没有消褪的迹象:“那就要听听她推倒我娘亲以后,还说了什么。在厨房帮忙的吴婶听得分明,回来告诉了我,我才、才晓得这冯氏一家是安夏国的余孽,冯小姐听到我母亲的议论才会那般狂躁”
冯妙君目光为之一凝。还有第二个人听到了原主和王婆的对话
这段没写在卷宗上,许县令皱眉:“吴氏呢,上前来。你怎会听到那两人说话”
即有一名肤色黝黑的妇人走入堂中行礼,而后道:“天井里种着一颗兰树很是高大,枝叶伸到楼上去。冯夫人想吃油炸兰片,我就爬到二楼摘花,才摘了几朵,没料到底下就起了纠纷。我躲在二楼,先听见扑通一声,王婆唉哟叫唤,然后冯小姐恶狠狠说”
冯妙君气鼓鼓的声音响了起来,带着小姑娘特有的尖利打断她的下文:“当时所有人我都见着了,就没见到你。你说你在二楼,有谁看到啊你怎不说你飞在天上,抻着顺风耳什么都听得见”
她说话又清又脆,又快又急,连珠炮一般放完了,外头的百姓都笑了起来。许县令冲她一瞪眼,斥道:“住口徐氏,好好管住你女儿的嘴”
冯妙君往后缩进养母怀里嘟起嘴,小脸上写满委屈,眼底却有微光流转。孩子自然有孩子的特权,她懵懂喊出这一声,县令也不愿像处罚成人一样罚她。不过,她想说的话众人都已听到了。
吴婶赶紧分辩道:“冯小姐说出来的话吓人得紧,我没敢往下张望。后来冯小姐哭着跑出去了,我也悄悄下了楼,不敢让人知道。”
果然许县令长呼出一口气:“她说什么了”
“冯小姐说”
冯妙君将脑袋埋在养母怀里,眼珠子骨碌转个不停,正要想法子再打个岔,外头忽然有人抢先她一步。
“且慢”
这声音听着年纪不大,却有淡淡威严。
第13章横插一脚
最重要的是,许县令可没有训斥它扰乱公堂。紧接着人群随声而分,有两人一前一后越众而出。
当前一人身着锦袍,天庭饱满、剑眉朗目,走进这里就如鹤立鸡群,自有凛然威风,一看便知久居上位。
这也是一枚少见的美男子,但与身后那人相比,竟是一下黯然失色。
如今已是春夏交季,虽然早晚微凉,但眼下近午时分已现暑热,就连许县令在这里坐久了,都觉后背微湿。然而这人却披着一袭雪白轻裘,翻领处是闪着光毫的白獭皮。
这可是隆冬时节的行头。包得这么密不透风,别人瞧着都替他热,他的面色却苍白得几乎透明,额头更是光洁一片,哪有半点汗珠
全场忽然鸦雀无声。无论是谁,望见他的面庞都移不开目光,哪里还有闲暇去笑话他
什么树临风,什么画里谪仙,用来形容他似乎都有不足。平头百姓们搜肠刮肚翻墨水,最后还是放弃了,打心底只用一个字来形容他:
俊。
俊得五官没有一丁点儿瑕疵,也俊得没朋友了,像是老天将所有眷顾都集中在他身上,不肯拨给别人半分。
倘使这样也就罢了,偏他的目光秀致如春潭,乍一看清澈明净、平静无波,可若想要一探究竟,却再也辨不清深浅,反而把自己深深沉溺,再移不开眼。
也就是这双眼,让他即便长得再好看也没人敢错认了他的性别。
他目光从场中扫过,被他望见的人都忍不住垂首,自惭形秽。
堂上的徐氏自然也不敢多看,刚要移开目光,却觉钻在自己怀里的养女突然发抖。她低头一看,冯妙君的脸色也如后头走进来那俊美郎君一般苍白。
见到他,别人都觉得满庭生辉;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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