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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他都会事先铭刻灵魂誓约,防止有更强大的灵魂以上位威压迫使它们背叛。这种强行铭刻灵魂誓约的能力只有格里斯能做得到。

就仿佛重新回到之前制造爆裂卷轴时的模样,格里斯日夜不停,不断的分离灵魂之火,不断的补充灵魂能量,然后再分离,这样循环反复中,独立的灵魂之火越来越多。

这是一件非常幸苦的事情,每次都把自己的灵魂掏干,再借恶灵的灵魂能量和战神之灵的信仰联系快速回复,这种感觉就像吃了吐,吐完又吃再去吐一样,非常难受。

不过格里斯的灵魂倒是在这种不断的掏空再充实的过程里,一步一步的凝实。

我这种慢枪手,写二千字要四个小时,下班后基本没法做别的事了,没时间去泡美眉,没时间去交际,没时间去松一下肩周炎的肩膀,为的就是让所有订阅了书的兄弟姐妹们不会失望。

实在是没办法再快了,只能保证两千字里,字字都是心血,都是深思熟虑想出来的,绝不会有水份。追得难受的朋友积起来再看吧,报歉了。

第二百六十五高智灵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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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六十六小骨龙的渴望

第二百六十六骨龙的渴望

格里斯只是想试探一下这个灵魂有没有自制能力,如果没有的话,他也有把握在它撑爆前制止吞噬。

吞噬了一大半,到了自己所能消化的极限后,奥古斯都果断的停止了吞噬,躲到了一边去默默的消化了。

格里斯眼中一亮,看来他低估了这个灵魂的智力了,照这种情况来看,这个灵魂的智力说不定能达到魔神那种程度。

魔神曾经在格里斯的面前装过死。逃命是所有生物面对危险恐惧时的本能,但装死却是一种欺骗,能压抑自身的恐惧去欺骗敌人,那已经非常高智慧才能做到的事情。

这个高智的灵魂也许还比不上魔神,但至少是那个层次的了。

接下来的一段时间,格里斯不断的用大量灵魂能量来喂养着奥古斯都,尽快增长它的灵魂强度。为了培养它的战斗能力,更放出一些强悍的怨灵来和它战斗。

在格里斯的刻意培养下,奥古斯都的灵魂高的成长起来。

整整七天,格里斯分离了足足一万朵灵魂之火,而在费尔斯顿,阿巴克等人的主导下,一万个新型魔甲也制成功。

一万个婴儿拳头般大的新魔甲堆成一堆,像山一般的高。

格里斯把储物戒指腾了一半的空间,把所有的新魔甲还有灵魂之火全部装进去。

为了节省灵魂,新魔甲内不设置魔灵,而是改成一个控制中枢,由灵魂之火直接控制。因为魔灵的最主要用是传承知识,但这批新魔甲是用来给骷髅穿的,永生不死的骷髅,需要传承什么

刀枪等武器也全部准备好,还有整整七天里,由十几个专业制卷师,用新的拓印制卷工艺制造出来的上万根爆裂卷轴。

这些物资全部装进了格里斯,亚力克斯和艾美娜的储物戒指里,所有人整装待。

这时,一条三四米长的龙蹦蹦跳跳的冲进来,进到大厅后,奋力朝上一跃,刷的张开翅膀,翼展阔达六米,滑翔朝格里斯扑去。

龙的后面,穿着一套短裤和抹胸,暴露又性感无比的列娜菲赤着脚追了进来,边追边关切的叫到:“别飞这么快,心点。”

飞到格里斯身前,龙用头讨好的拱着格里斯。那姿势神态,不用说就知道它是骨龙。

回到人类世界后,格里斯一直没什么时间去陪伴骨龙,都是列娜菲在照顾它。有列娜菲护着它,骨龙简直成了学院里的一霸,什么地方都敢乱跑,而它也非常喜欢到处乱转去结识新朋友。

一开始,许多学生都被骨龙狰狞的外形给吓到了,有些还试图攻击它。

后果当然不用想,列娜菲直接现出本体,张着血盆大嘴盯着这个家伙,让他单脚站立,站了足足一整天才放他下来。这个倒霉的家伙大腿肿了足足一个月。

从那以后,再也没有人敢对骨龙的存在表示有意见,甚至在列娜菲的威胁下,不得不接受骨龙一起玩。

不过骨龙看起来外貌狰狞,实际上却是人畜无害,和它接触久就的人都会喜欢上这个活泼可爱的骨龙。渐渐的,不用人跟着它也能在学院里混得开,所有人都知道学院里有一头好玩的骨龙。

新魔甲研究成功后,格里斯专门给了骨龙一个,而且是那种有完整魔灵的新魔甲,这样就算没有人陪它玩,魔灵也可以陪它说话。

有了魔甲后,骨龙几乎把魔甲当成了玩具,整天用魔甲变来变去,在它的手里,魔甲已经不再单纯是一件防御装备,而是身体的延伸。

魔甲裹在它的翼骨上,化成一张膜,把它的翼骨连成一片,这样就变成了能兜住风的翅膀,在骨龙猛烈的扇动下,可以非常的灵巧的飞上空中。

大部分的巨龙,飞行的时候都必须助跑,它们的肺部非常的巨大,吸满气后能改变身体在空气中的比重,配合助跑,同时扇动翅膀才能飞得起来,想飞中高空的的话有时还要借助上升飞流的帮助。

只有黄金龙和银龙,可以不需要助跑就可以飞行起,黄金龙是因为魔法能力太强大,即使没有翅膀,它们也能凭魔法硬生生的飞起来。而银龙是因为体形比较

骨龙的体型,在巨龙一族来说连刚出生的幼龙都比不过,因为它根本没出生就死了。

在死亡世界这些年里,为不死生物的它,成长却一点也不慢,如果光论灵魂强度,就连格里斯也不一定能比得上它。

不过因为它是不死骨龙,需要更强大的灵魂才能驱动它的躯体,所以骨龙并没有像格里斯这样进化出灵魂之心。

凭借这颗强劲的灵魂,它在扇动翅膀的时候,完全可以制造出足够的风压,来提升起它那并不庞大的躯体,在空中,即使是学会了风翔术的格里斯,都没有它灵活。

骨龙用脑袋拱了格里斯几下,然后双眼闪动着望着格里斯。

骨龙是没有表情的,但格里斯还是很清楚的知道它的意思:“你也想去”格里斯有点意外,因为怕危险,所以有什么危险的行动格里斯都不会带上它的。次数多了,骨龙也习以为常,基本不会为难格里斯了。

骨龙头点得像啄米的鸡,边点头,边用力扑扇自己的翅膀,掀起一阵狂风后,又用翅膀拍起自己的胸膛,似乎在说:很强壮,会飞,能帮忙。

格里斯愣住了,他从骨龙的灵魂里,感受到一种很强烈渴望帮忙的波动,难道它这么努力的练习飞行,就是希望能帮到自己吗

“你想帮我”格里斯问到。

骨龙点头不已,边点头边用讨好的目光望着格里斯。格里斯的实力越来越强,骨龙远远的跟不上了,之前刚回到死亡世界的时候,它还能帮格里斯撑一下场面呢,这种变化让骨龙很失落,所以它要努力变强,希望能帮上格里斯。

列娜菲看到这一幕,忍不住嘟起嘴妒忌的看着格里斯,真气人,骨龙对她这个母亲都没有这么好。

格里斯突然有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,让他的心有点暖暖的。

拍拍骨龙的脑袋,他只说了一个字:“好。”

一下子多了一个堂主,这让我压力很大啊,以后想偷懒都找不到借口了,谢谢打赏的朋友。

第二百六十七龙枪与龙骑

第二百六十七龙枪与龙骑

天空乌云漆黑如墨,如群魔乱舞,层层叠叠,遮天蔽日,整个世界都笼罩在阴暗之中。

在无际的云层之上,一抹红色的身影划过天际,后面紧紧跟着一道细小了许多倍的黑色的身影,现出本体的列娜菲一脸心不甘情不愿的表情,生着闷气,埋头直往前飞。

她背后两翼之间的凹陷处,端坐着神情淡然的艾美娜,亚力克斯,阿巴克,费尔斯顿,普尔森等等等。

难怪她会一脸这种表情,列娜菲一直都有巨龙一族骄傲,曾经连让格里斯坐到她背上都要犹豫半天,现在竟然沦落为一堆人的坐骑。

不过这还不是她最郁闷的事情,最让她郁闷的是身后骑在小骨龙,这个孩子一点龙族的骄傲也没有,不但愿意沦为坐骑,而且还非常高兴,甚至为此还不懈的努力过。

这让列娜菲怎么说呢她的心情就像一个把女儿含辛茹苦养大的母亲,看到女儿跟着流浪汉跑了还倒贴了所有嫁妆一样。虽然这种形容不太正确,可是列娜菲现在的确是这种心情。

所以她很生气的飞在前面,尽量眼不见为净。如果是平常,她都是跟在小骨龙身后,唯恐不小心摔着碰着的时候,可以及时伸手扶一把,她对小骨龙的宠溺,有时连身为女人的莉莉丝都有点看不下去。

小骨龙很奋力的扇动翅膀,紧紧的追在列娜菲的身后,因为体型细小的缘故,它在空中受到的阻力远远比不上列娜菲,光靠扇动翅膀所制造的风压,就可以让它完全不落后于列娜菲,而且这种飞行方式,比列娜菲这种半滑翔式的方法灵活多了。

格里斯骑坐在小骨龙的身上,因为小骨龙的体型不算大,而且是不死骨龙,腰部不像列娜菲那样肥硕,在它刻意的调整下,腰肢呈流线型的收缩,更符合格里斯的体型,骑在上面,就和骑在马背上差不多。因为魔甲的变形能力,连马鞍和马蹬都省了。

格里斯的脚踩在魔甲空出来的蹬环上,双腿夹着小骨龙腰背,顿时有了一种与小骨龙连成一体的感觉,全身的力量都可以使出来。

这就是骑士们所追求的,人与坐骑的契合,显然格里斯和小骨龙的契合度非常的高。

因为这样,格里斯特意把学院里一班炼金术狂人弄出来的龙枪也提了出来。

龙枪,顾名思议是给龙骑士使用的枪,或者屠龙的枪。屠龙这种事情没人敢去做,而所谓的龙骑士也仅有格里斯一个。而这根龙枪,正是那群炼金术狂人,在格里斯骑着红龙出现在帝王城后,特意给龙骑士制的。

龙枪全长六米,因为巨龙的体型太庞大,枪身太短的话,根本够不着敌人。

枪尾有扣环,可以扣在鞍座上。巨龙飞行的时候速度太快,枪身太长,再强大的骑士,也很难承受这种高速冲撞的时候,枪身所带来的反冲力,没有扣环固定,脱手是必然的。

枪杆加粗,至少有普通人小腿这么粗,中空,四周缕空。这样可以加大枪身的刚性,又减少自重,不会造成架上龙枪巨龙反而飞不起,又或飞起来,骑士却没法挥动龙枪的情况出来。

枪身太粗,所以加上横握把,使用t字棍的那种握法,腋下再夹住枪身,就可以随意挥动龙枪的指向,靠巨龙的本身的速度去攻击敌人。

当然,这只是龙枪的设计思路,造出来后从来没有人用过,不过这有什么关系呢

学院出了一个龙骑士,自然必须有龙枪做武器。对学院那群炼金术疯子来说,这只是一个技术展现的手段,造出来后,他们就直接搬到中央广场,插在广场上展示去了。

格里斯没用过龙枪,他连近战武器都很少用,所以无从验证龙枪的优劣。只能根据艾美娜指点,把枪扣在鞍座上,枪杆夹在腋下,手掌握着横把,控制着枪尖的方向。

小骨龙一边飞的时候,他就一边在练操控,当路上碰上一些飞禽的时候,格里斯还会让小骨龙往那里飞去,让他练习刺杀的技巧,慢慢的真的给他掌握了一些窍门。

只要掌握住方向,基本不需要他再做什么,小骨龙飞行的速度,会把龙枪化为最有杀伤力的武器,送进挡路生物的身体内。

越来越熟练后,格里斯慢慢可以刺中空中飞行的飞禽,一路上来,龙枪是已经穿了好几匹雪雁之类的大鸟了。

可惜,他不懂斗气,没办法像艾美娜那样把斗气贯注到枪身上,增强破坏力。刺这些飞禽还可以,如果碰上防御力强的深渊魔物,那龙枪岂不是很容易坏掉

还记得当初在死亡世界碰上艾美娜的时候,她手里刚好有一根捡来的长枪,捅了列娜菲几下后就坏掉了。

有没有什么方法可以增强龙枪的耐用性和破坏力呢

歪着脑袋想了半天之后,格里斯看着划破气流时不断轻颤的枪尖,顿时灵光一闪。

永恒巫师之眼就是一种利用自然风而产生魔力的魔法道具。而龙枪这样的攻击方式,也注定了它随时都需要破开空气。空气流过枪尖,同样会产生魔力,如果把这种魔力转化过来。

格里斯用风元素笼罩住自己,隔绝了高速飞行所产生的罡风,然后翻出一小块秘银合金,捧在手里用火焰融化。

一个枪套在他的手里逐渐成形,枪套上尖下宽,宽的一端可以套在枪尖上,最下沿弯出可兜住风的边廓,龙枪前刺的时候,风压入边廓内,就会启动枪套的魔纹,让枪尖释放出凝实的风刺。

物理枪尖之上,有一层青色的能量状态的风刺,枪尖无需及体,风刺已经能把敌人的身体撕碎。

造好之后,格里斯套在枪尖上比划了几下,看着枪尖吞吐不定的青芒,满意的点点头。

此时他们正在穿过云层,层层的云雾在身边掠过,突然,一个黑影出现在格里斯的身边云雾里。

黑影的大小很像路上捅穿的那些飞禽,格里斯自然以为是飞禽,正好可以试验一下枪套的威力,于是顺手捅了过去。

青芒像刺豆腐一样穿破了黑影的身体。

“嘎”只来得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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